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9:2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8:4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在借款合同中有所规定,借款人有以下两种选择:
首先,借款人可以选择每月1日至20日期间亲自到贷款银行以现金形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这种方法需要借款人每月亲自前往银行办理还款手续。
另一种方式是委托银行代扣还款。借款人需与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一张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性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者在每月20日前在附近的银行储蓄所存入足够的还款金额,银行会自动从你的储蓄账户中扣除应还的贷款本息。
对于还款计划的调整,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提前偿还。一是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此时银行会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计算剩余贷款的本息。二是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银行会根据剩余本金重新计算每月的还款金额或贷款的总期限。
总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偿还方式灵活多样,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便利和需求选择最适合的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并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而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该贷款可由资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发放。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