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英联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7:2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02:59
英联邦(Commonwealth of Nations,原名 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 )是一个以 英国为主导的国家联合体,由54个主权国家(含属地)所组成,成员大多为前大英帝 国的殖民地或附属国。该组织的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同时身兼英联邦王国内16国的国家元首。
人们常常以“BritishCommonwealth”称之,以和世界上的其他联邦做区分。
英联邦前身是英帝国,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
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
英联邦不是一个共和国,也没有**,是一个由独立、自由和平等的国家组成的志愿联盟,仅是一个供各成员国进行*、经济磋商与合作的松散组织。
英联邦成员可以随时退出。英王是英联邦的名义元首。英联邦没有设立任何权力机构。主要组织机构有:联邦*首脑会议、亚太地区英联邦*首脑会议、联邦财政*会议及其他*级专业会议。
1965年起设立英联邦秘书处,其职责是促进英联邦的合作,筹划英联邦各级会议。
秘书处设在伦敦。这些会议只是供他们交流意见和商讨问题,并且所做决策对与会国没有约束力。
除了有自己君主的成员国(如马来西亚)和实行共和制或总统制(如印度)的成员国,伊丽莎白二世是其他所有成员国的女王,总督代表她出驻在这些成员国(英国除外)。
女王根据相关成员国*的推荐任命总督。英国和各成员国之间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