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优秀工人,现在是社区干部,可以报考四川省优秀工人定招考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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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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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3 21:40
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招考对象:
(1)截至2021年2月24日,连续担任四川省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因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工作,原书记(主任)职务调整为其他常职村(社区)干部或村临时党组织书记(工作委员会主任)的人员也可以报考。
先后担任以上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2)截至2021年2月24日,任职已满2年、且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已退出贫困村”第一书记或纳入市(州)“三个一”帮扶力量管理的非贫困村第一书记。
报考者只能选择任职地所属市(州)的相关职位。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招考对象:
(1)优秀工人。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
(2)优秀农民。截至2021年2月24日,在四川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5年以上(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实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彰、奖励(表扬)的人员。
报考者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市(州)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州)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