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否给经济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01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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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33
你可以看以下具体条文:
1、分段计算,08年1月1日之前,适用《劳动法》,如果是你提出的,没有补偿金,如果是单位提出的,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08年1月1日以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也是要单位提出。
3、从原文看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是你提出的话,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33
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条,那么员工是可以获得经济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违反法律行为,那么员工是不能获得经济赔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34
没有。还有失业金也拿不到
让公司开除至少还能拿10个月的失业金,不少啦。
可惜~~~
想办法让公司解除你呀!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34
广东胡律师:
按照现行规定,劳动者辞职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9 03:35
没有!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