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可以解除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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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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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10:53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以及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撤销合同。
一般不是解除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