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社区后土地政策有那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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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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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0:58
一、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已经有权的*批准使用的集体土地,确认为国家所有。对此类用地可按规定直接为原集体建设用地者颁发或者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后,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原集体土地属于农用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必须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征地审批手续,支付征地补偿安置等费用。原集体土地属于未利用地的,直接作为国有土地办理供地审批手续,但必须依法给予补偿。�
三、各类企业原依法使用的集体土地按规定确认为国家所有后,在给企业办理初始土地登记或者变更土地登记时,应区别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改为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签订出让合同,收取土地出让金,按不同用途确定土地使用年限;允许企业保留行政划拨用地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年限核定,企业终止经营时,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予以收回。�
四、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原在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续享有有关土地的收益分配权。�
五、各市、县实施镇改街道、村改社区工作,应由本级*事先进行公告,对辖区内各类土地权属变更情况予以说明,并告知土地权利人办理有关土地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