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朋友安全责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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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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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4 02:53
幼儿人身安全是幼儿园的生命线,教师的职责在于确保孩子能够快乐、健康地在园生活与成长。为此,幼儿园特制定教师安全协议如下:
1、安全检查
教师需在每日到岗后,对幼儿活动区域内的玩具、器械进行安全排查。幼儿入园时,教师应全面检查衣物与口袋,如发现零食、零用钱、危险物品或饰物,需教育并暂时代管,待幼儿离园时交予家长,并提醒注意。若因排查不细或处理不当引发事故,教师需承担责任。
2、迎送要求
教师需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迎送幼儿,仅凭接送卡进行交接。若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园,教师应及时联系家长,了解安全状况。
3、反馈诉求
在交接过程中,教师应认真倾听并记录家长关于幼儿身体状况与生活需求的陈述,完成诉求后给予及时答复。
4、保育要求
教师应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设计活动,实行无缝隙监护,确保幼儿在园安全,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行为。幼儿入园至离园时间段的安全,由所在班级教师全权负责。
5、离园要求
对于未按时接走的幼儿,教师应陪同等待家长,并与家长沟通联系,确保离园安全。同时,协助门卫劝说未带孩子离园的家长尽快离开。
6、监督接送
教师需掌握本班幼儿的接送人与方式,并做好监督工作。不符合接送要求时,教师应及时提醒。
7、联系沟通
教师在接手班级时,需掌握幼儿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并告知家长自己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需及时通知,确保家园联系畅通。
8、未尽事宜
教师除遵守以上协议外,还需遵循上级要求与幼儿园规章制度,对于未尽事宜履行职责。幼儿安全是幼儿园的首要任务,教师应高度重视,避免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违反协议或规章制度导致事故者,将被取消评优评模资格,考核末位,情节严重时追究法律责任。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