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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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4:39
公司清算是指解散的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程序,除公司合并、分立豁免清算外,其他公司解散都需要进行清算。那么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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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清算程序有哪些,是怎样的?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答: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七、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福建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陈熠律师解析:
清算由清算组进行,因清算形式和公司形式的不同,清算组的组成也不相同,清算分为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自行清算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和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指定清算中,由法院受理清算案件后,在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中指定清算组成员。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陈熠律师,执业十年,经验丰富。厦门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攻企业法律顾问及刑事案件。服务过厦门国资委、金融办、财政局、凤竹集团、奥佳华集团等多个政府部门及上市公司。有多起重大案件辩护,并有多起无罪判决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