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9: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08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网友咨询:
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依申请登记程序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包括:预测楼盘表(由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共同共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按份共有(协议书原件);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律师补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申请人一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一并受理,就不同的登记事项依次分别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相应簿页。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3、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4、不动产变更登记导致抵押权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
5、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致使地役权变更、转移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与地役权变更、转移登记;
6、不动产坐落位置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与前述情形发生后申请办理的登记一并办理;
7、本规范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可以合并办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6 01:11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网友咨询:
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依申请登记程序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登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申请人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办理预告登记所需材料包括:预测楼盘表(由开发企业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共同共有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按份共有(协议书原件);资料齐全后,予以办理。
律师补充: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一并申请。申请人一并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一并受理,就不同的登记事项依次分别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相应簿页。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
3、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与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转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4、不动产变更登记导致抵押权变更的,不动产变更登记与抵押权变更登记;
5、不动产变更、转移登记致使地役权变更、转移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与地役权变更、转移登记;
6、不动产坐落位置等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与前述情形发生后申请办理的登记一并办理;
7、本规范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可以合并办理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