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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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15:52
期权交易的独特性首先体现在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与股票和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损益并非线性关系,如图所示。对于买权多头,当期货价格低于执行价格时,虽然初始投入为20元的权利金,但如果价格下跌,损失仅限于此,不会进一步增加。当价格等于或高于执行价格时,买权价值与期货同步,损益开始同向变化。这种特性使得期权在风险管理中展现出优势,投资者可通过组合不同期权和工具来定制个性化风险收益策略。
然而,期权交易的风险特性也显著区别于期货。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差异导致风险不同。买方风险集中在权利金范围内,一旦价格不利,损失最多是权利金。而卖方则需承担不确定性风险,虽然收取权利金作为担保,但如果价格剧烈波动,可能面临相当于“无限”损失的情况。因此,期权交易者在参与前必须充分理解这种风险特性,进行全面的考量。
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即期权交易)。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