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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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7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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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8 00:34
1. 工资计算方式不同:非全日制用工通常以小时计薪,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这种用工形式下,工资是根据双方约定的小时工资标准支付,且不低于当地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标准包含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
2. 工作时间不同:全日制用工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指的是法律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超出这一时间段的加班工作,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费。如果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应被视为全日制用工。
扩展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三种: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一个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的特点是,劳动关系仅在合同有效期内存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非符合法律或合同约定的条件,否则劳动关系将持续存在。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当某项特定工作完成时,劳动合同终止。这种合同的特点是,工作完成后,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