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7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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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31
绵阳的公积金是可以销户取出来的。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四条,缴存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销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国(境)定居的;
(三)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符合相关规定的;
(四)调离本市行政区的;
(五)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
扩展资料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六条,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租房提取需间隔12个月以上。
缴存人在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支付月供。缴存人有多个账户的,需先办理转移合并后再办理提取。
缴存人账户封存以后,在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只能办理销户提取,继续缴存时,应办理账户转移合并。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缴存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出国(境)定居;
(三)非本市辖区常住户口;
(四)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五)本人自谋职业;
(六)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未再就业;
(八)在本市行政区域外单位工作,新单位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调离本市行政区域。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注销个人账户,均可提取到当前账户余额,保留到百元位。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缴存人到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根据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参照《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管理中心依据缴存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准并办理提取。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外购房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管理中心核准其购房信息后予以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管理办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30
正规租房购房或异地转移提取,成功到账后给费。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24
两年前在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21:28
若你在成都已经有了公积金帐号,可以通过办理转移的方式,将你在绵阳的公积金余额转移到成都的账号上来。若你要提取,则需要符合绵阳公积金的提取管理办法规定,比如购房还房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