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和宅基地问题,求解答~!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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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0:06
无权。
土地使用权证和户口有着很重大的关系。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等于说只有属于这个村的人才可以分得这个村的土地,前面你说了,你爷爷的户口根本就不在这个农村,等于说不属于这个集体,他从一开始就没有这个集体土地的权利。而且这种集体土地不同于一般的土地使用权,有很强的人身针对性,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就没有土地分这个地方的人的土地。
你的弟弟和妹妹户口既然不在此地,那么就宅基地部分也不可能分得。
这个土地是属于你奶奶的,因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特性,即使结婚了,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你奶奶的个人财产,而且仅仅只是土地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使用权隔了一定的年限,集体是可以再次划分的。既然划给了你父亲,那么就是你父亲的宅基地。
再所说你爷爷说房子是他建的,但是请注意,这里的宅基地登记仅仅是针对于这个地,我不知道如果拆迁的话会不会算一下这个房子的价值。但是真正值钱的不是房子,是土地的面积。
他若要主张房子是他建的,那么他就只能准对他所建的房子的那部分主张权利,对于土地部分不可以主张。
拆迁一般都是按照房子价值(少量)和土地面积(主要)两部分构成。
而且你爷爷仅仅以房子他盖的为由,来要求撤销行政部门依法给你父亲发的宅基地证,试问一个根本没有权利的人怎么要求行政部门撤销合法颁发的证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0:06
家务事,以和为贵!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0:06
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