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1: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0 03:08
公共体育场馆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主体,其发展应遵循企业化经营的趋势。首先,明确其资产性质是改革的关键,需要深化*改革,构建公共体育场馆的资产经营机制,以解决当前的困境。我国自成立以来,对体育设施的投资巨大,体育场馆尤其是体育局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如大型体育馆和体育场,投资比例显著。改革开放以来,体育场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实现了从行政管理向经营型管理的转变,增强了自我造血能力。
然而,公共体育场馆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表现却相对滞后,存在的问题阻碍了体育产业和全民健身计划的发展。问题的根本在于未能认清其资产性质,改革措施缺乏针对性。公共体育场馆不仅是生产体育服务的资本品,也是满足社会需求的基础条件,其提供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应纳入市场或*与市场共同提供的范畴。
当前,公共体育场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产权不明和关系混乱。体育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既是所有者、代理经营者,又是上级主管单位,这种模糊关系源于未能明确其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属性。要解决这些问题,首要任务是清晰界定公共体育场馆与体育部门的关系,使其真正回归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轨道。
公共体育场馆应该是由各级体育部门负责经营管理的一种“国有资产”,而不宜视作体育部门中的一级“事业单位”。资产的经济性质是经营,企业化经营是公共体育场馆经营管理的必然发展趋势,也是公共体育场馆自身发展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