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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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30 08:29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了一系列派出机构,强化了对公积金业务的区域管理。其中,吴兴区业务管理部和南浔区业务管理部作为市中心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具有副科级规格,主要职责是负责各自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吴兴区业务管理部配备有4个事业编制,主任1名,副科级;南浔区业务管理部则有5个编制,主任1名,同样是副科级。
为了实现对各县的统一管理,德清县分中心、长兴县分中心和安吉县分中心也被设立为市中心的派出机构,同样属于副科级规格。这些分中心按照统一的管理原则和法人内部授权,负责各自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管理工作。分中心负责人由市中心聘用,但在任命前需征得当地*的同意。每个分中心均配备8个事业编制,其中各有一个主任,均为副科级。
这些派出机构的设立,旨在提升公积金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的统一执行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