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3:24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5:31
能够拍卖,根据05年《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规定要求,申请人(在你的案中就是银行)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临时住房,房屋面积按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以前很多无力还贷者,如果的确只有一套住房且收入不高,我们*确实一般不支持对抵押住房拍卖的申请,因为实践中不好操作啊,总不能*死人家吧,O(∩_∩)O~。但现在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对房屋进行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只有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才强行迁出。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5:32
房屋属于生活必需,如果只有一处房屋,则在*执行中一般不会强制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5:32
执行难,不意味着不能执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5:33
你这个情况有点复杂,好象没说清楚,怎么亲帮买,还有他的名字呢?具体可免费咨询上海张太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