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总公司外派给分公司的设计师,三个月换一次分公司,工资是分公司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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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5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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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6:09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仍未订立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的每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用功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劳动和合同就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且得支付双倍的每月工资。你和分公司签的外派合同,由于你说明不详细,不知是否为劳动合同。
第二,我建议你尽快收集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实际上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比如工资单,入职信息,工号,工作牌等。
第三,你所谓的分公司,到底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这关乎是否有法人资格,但是,应该是和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无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都可以有营业执照,都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及时是雇佣关系也是参照劳动合同法施行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6:15
应该找总公司给你缴纳五险一金。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部分,你的工资从分公司领,只是由分公司代发。你的工资和社保都是由总公司发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6:10
总体上,你的劳动关系不是很明确,需要看具体的证据来确认。
实际操作中也很简单,到劳动仲裁提起申诉,把总公司和各分公司都列为被申请人。
劳动仲裁肯定要给你确认期间的劳动关系,也就是保险的责任单位,也许都是总公司,也许是各分公司分阶段承担。不管什么结果,你都不会掉到空儿里。
对于分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那都是仲裁的事,你不用操心。
你需要准备这期间为总公司、各分公司工作的证据,工资发放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