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4 18:3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4 19:36
借名买房后如果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法律支持房产应该归属于借名人所有,因为借名人作为房屋实际出资人,并且在借名买房协议中应该明确约定的房屋产权的归属,一旦产生纠纷借名买房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借名买房”房子归谁所有?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豪杰律师解答:
借别人名字买房,房子归实际支付购房款的出资人。
不过,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1)借名人与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的合意
“借名买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义人约定:实际出资人借用名义人的名义,实际出资购买房屋,房屋归实际出资人所有。该合意既能将借名买房的事实固定下来,又能将借名人赠与名义人房屋、名义人借款买房等情形排除。
(2)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房屋
借名买房的房屋归实际购房、出资人所有,是基于民法中的自愿原则与公平原则。借名人和名义人达成借名买房合意后,如借名人实际支付了房款,就以出资行为履行了借名买房合同,房屋归借名人所有符合公平原则。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陈豪杰律师解析:
借名买房的风险有: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方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陈豪杰律师简介
本律师现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30多年,擅长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海事海商、保险合同、股权转让、常年法律顾问等业务,办理了大量民商事纠纷案件,为中外客户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