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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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4 08:52
办理的社保卡一般要到当地社保部门领取,具体情况下在办理社保登记和制卡时社保部门会告知取卡的地点,当事人应当提交合法有效材料到有关部门来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一、办理的社保卡在哪里取?
办理的社保卡在当地社保部门取,一般情况下在哪儿社保卡登记办理的就到那里领取。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就带着身份证,到与当地社保合作的银行,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登记办理社保卡。公司办理社保申请,缴费后1-2月社保卡就会发下来,现在都末领到,就须到原单位查询去向;无卡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对于制卡的规定
第九条 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卡内文件结构划分、控制密钥加载、卡面印刷、个性化信息写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省级不具备集中制作条件的,可交由发卡地市或第三方机构承办。
第十一条 发卡地区选定的承办社会保障卡制作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的安全生产环境,在数据存放、传输、使用以及卡片运输过程中具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和密钥的安全。
第十二条 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情况下,均须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标准符合性审核、安全性审核和跨地区通用性测试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
第十三条 发卡地区要按照方便持卡人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发放流程,便捷地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持卡人手中。
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
对于社保卡的制作和领取,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不同的涉案情况所认定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机构,并按照规定来提交相关材料来进行合法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