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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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1:45
根据《辞职暂行规定》第四章内容,引咎辞职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或失职导致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以及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形包括:
引咎辞职的程序包括:本人书面申请,组织审核并听取纪检部门意见,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办理辞职手续,以及在三个月内答复申请。任免机关需公布引咎辞职的情况。
在现代汉语中,“咎”指过失(因疏忽大意而犯的错误),引咎是指把过失归在自己身上,目的在于自责。引咎辞职一般指领导人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领导人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