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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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市的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可以迁入取得珠海户口;符合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满足人才引进标准的,可以迁入,成为珠海户口。一、如何入珠海户口,需要什么?
市外户口迁入
1、经本市的组织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2、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3、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4、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准予迁入。
5、本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准予迁入。申请迁入时,申请人年龄应当在十八周岁以下。
6、十八周岁以下孤儿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人员,必须投靠具有本市户籍的亲属生活的,凭有效证明准予迁入。
7、符合本市政策性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职工、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准予迁入。
8、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 随军家属属在职干部、工人的,应当在办妥工作调动后方准予迁入。属自主择业的,提交符合领取安置补助金所需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准予迁入。
9、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准予迁入:
(一)本市高等院校按国家计划统一招收的新生;
(二)本市生源就读大中专院校、技校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或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
(三)本市户籍人员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
(四)异地入伍,退伍后没有安排工作,父母户口已迁入本市,需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未婚复员、退伍军人;
(五)由上级批准安置到本市的地方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及其不在职的配偶;
(六)原户口在本市,回本市定居的港澳同胞;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来本市定居的华侨、台湾同胞、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准予迁入的其他情形。
二、户籍证明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户籍证明的办理流程根据不同的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不同的办理流程,大致来说可以分为4大类:
1、是普通居民落户办理,这类人最为常见,例如单独的外来务工人员,正常迁入当地的人员,来投靠的职工家属等。
办理此类户籍证明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迁入申请书,工作证明,投靠人的户口本等,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2、一定数量的外来务工人员,这类情况一般是由招聘单位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办理,需要提供务工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务合同、招聘单位的企业证明,法人身份证明等。
3、因土地征用原因落户和农转非,除了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土地征用文件,安置文件等相关资料,一般来说由被征用地的企业或政府同意办理。
4、转业军人和部队调动,除了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外还需要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人事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由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办理。
办理户籍证明根据不同情况和地区都要相应不同的要求,可以先咨询迁入地公安部门了解。因为根据最新要求现在有些地区公安部门已经不需要户籍证明了,凭借国家统一身份证明就可以代替。而且户籍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也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来看。
根据不同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办理户籍证明时所需要的材料不同,一般情况下分为4种。首先是居民落户办理,其次外来务工人员到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然后是因土地征用等原因落户或农转非情况办理户籍证明,最后是专业军人和部队调动时需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