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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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7 18:32
房地产单位施工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方式来进行解决,当然的协商和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和调解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还是可以通过诉讼和仲裁的方式解决,这样的话也是比较具有强制力的一种手段。一、房地产单位施工纠纷怎么解决?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等等,协商或调解是最先采用的方式,当协商或调解解决不了时,是仲裁还是审判,还可以依合同的约定。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是提交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的约定起到决定作用,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注意。
除了约定仲裁条款外,当事人还要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即协议管辖。如果双方订立了协议管辖条款,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就可按合同的约定到双方选定的法院起诉,而不受一般地域管辖的限制,这对于预防合同纠纷的管辖争议很有意义。企业在订立协议管辖条款时,应特别注意:
1、选择管辖的法院必须是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之内的某一法院,超出这一范围的选择无效;
2、协议管辖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3、协议管辖应是明确的、具体的,不确定的协议管辖等于没有选择,发生纠纷时就要按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权。
二、怎么预防工程合同的风险
1、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项目经理在项目跟踪阶段和资格预审阶段,就应该对发包人主体资格及履约信用进行调查,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避免企业为该项目进行不必要的投入,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了解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相互关系
目前签订的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项目经理还应注意当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时,专用条款的解释顺序优先。
在当代的社会,关系房地产单位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时候,首先是可以私底下进行协商的,毕竟这样的一种纠纷是有相关的合同约定的,所以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