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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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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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5 21:09
河北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工亡待遇。
针对不同等级的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
一级伤残:90%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85%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80%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75%本人工资
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针对五级和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8个月和16个月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70%和60%本人工资,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放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和7个月本人工资。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亡待遇包括: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40%,其他亲属为30%的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亦可享受同样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