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05:0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因修路,路上杂物没有清理干净,没有迅速清理道路阻碍物,没有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没有采取防范措施,造成骑车人摔伤,应该施工作业单位承担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50
在新修未通车有警示牌路上摔伤可以找施工方赔偿吗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4:54
没有设立明显警示标志的,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