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在娘家男方村委会有义务证明女方在婆家没享受任何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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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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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39
你所说的这个证明,应该由男方村委会出具,这也是村委会对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应该出具相关证明的义务。
虽说“外嫁女户口在娘家”,但是自出嫁的那天起,女方就长期居住在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男方的村委会应该全部承担起对外嫁女的管理和服务。因此,作为男方的村委会,应该出具该女方在本村委居住期间(婆家)“没享受任何待遇”的证明。
如果男方村委会不肯出具,你可以要求乡镇妇联给予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45
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法第九条的规定是结婚双方必须执行的,不约定就采用默认方式即女方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与户籍登记没有关系。婆家和娘家不是同一个村,就不是这个村的村民了,国家有关的事项事宜与户口紧密相关的是另一回事,例如医保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46
没有,你这只能是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才有权利证明你的待遇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46
你所说的这个证明,应该由男方村委会出具,这也是村委会对长期居住的“外来人口”应该出具相关证明的义务。
虽说“外嫁女户口在娘家”,但是自出嫁的那天起,女方就长期居住在男方的户口所在地,男方的村委会应该全部承担起对外嫁女的管理和服务。因此,作为男方的村委会,应该出具该女方在本村委居住期间(婆家)“没享受任何待遇”的证明。
如果男方村委会不肯出具,你可以要求乡镇妇联给予帮助。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43
没有,你这只能是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才有权利证明你的待遇问题,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22:44
婚姻法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婚姻法第九条的规定是结婚双方必须执行的,不约定就采用默认方式即女方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与户籍登记没有关系。婆家和娘家不是同一个村,就不是这个村的村民了,国家有关的事项事宜与户口紧密相关的是另一回事,例如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