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远离尘嚣,浪迹天涯去哪里比较合适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21: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38
一个人远离尘嚣,浪迹天涯去哪里比较合适
首先,你确定要一个人去?你能耐得住寂寞一天,一个月,一年还是一辈子?
远离尘嚣,浪迹天涯。是文艺青年的终极目标,你在没有经历过人生疾苦和生活琐事的干扰前提下,应该不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准备浪多久是一个责任问题,你上有没有父母,下有没有妻儿?你能舍弃他们带给自己的幸福吗?
如果确实想出去一段时间的话,建议你学学磕长头的++,带着信仰去转山吧,感悟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这个过程能让你明白人生的定义是为什么而活。感悟过后再去想想浪迹天涯该去那里?
很高兴为你解答,如果你真想一个人远离尘嚣,浪迹天涯的话,建议你来浙江一个与世隔绝的古村落,这里流水婉转,青石为经,苍山滴翠,密林成荫。
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岩下石头村,石头村现存的石头屋有200余幢,其中古民宅28处,最古老的四合院建于1700年,据今已有310年历史,曾在2015年被《中国国家地理》评为浙江最美的五个古村落之一。是电视剧《鸡毛飞上天》的拍摄地。
整个村庄如同一个原始的石头城堡,石头屋,石头路,石头桥,乌石幽幽,炊烟袅袅,宛如一个神秘的世外桃源。
视频加载中...视频加载中...
还有一条普通岭古道是连接缙云,仙居两线的千年古道,石头村路段保留较好,最浙江著名的驴友徒步路线之一。
视频加载中...视频加载中...
山后的风景也很美,有瀑布,山泉清澈灵动,
视频加载中...
爬上山顶还可以看日出,日落,还有梯田,看看农民伯伯种的庄稼,领略不同的风光,融入大自然,心情一定会不一样的,来到这里会让你忘记一切烦恼。
视频加载中...
还有民宿,吃住也不用担心,缙云烧饼全国有名的,这里的味道最正宗。
视频加载中...
在城市里厌烦了纷乱吵杂,城市的浮躁,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来这小山村过一段岁月静好的慢生活,小山村的宁静,不浮不躁,宁静致远,你一定会爱上这里的。
视频加载中...
一个人想远离尘嚣,浪迹天涯,是否是每个人的梦想,可是为了生活,还有对家人的责任,我们不得不面对现实。
如果实在感觉累了,可以来一次奋不顾身的说走就走的旅行,感受大自然风光的同时,也忘记了一切烦恼,然后在某个时间里,发现不一样的自已。然后重整旗鼓,干劲十足的你又会回来了。
加油吧!陌生人!??????
视频加载中...
为什么要远离尘嚣,浪迹天涯?原因很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释,更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无须人家妄加评论。但从一个议题角度,不免也来啰嗦几句。以大众的观点看,人是群居动物,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各人有各人的位置,各人有各人的社会分工和职责。想通过旅游这种方式来逃离生活,寻求宁静,这只是暂时的。假如满心挂碍的人,纵使走遍天涯海角,再美丽的景色也无法浇灭心头的烦躁,冰岛的极光,撒哈拉沙漠的夕阳,耶路撒冷的哭墙??????只是旅途上经过的一个个点,内心若无处存放,到头来只是换个地方吃饭睡觉罢了。
人要学会自我清静,清除烦恼和杂念,得而不喜,失而不忧。《菜根谭》云:“风来疏竹,风过而不留声,雁过寒潭,雁去潭不留影,故君子事来而心始观,事去而心随空。”“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心安之处,才是归处。
对于这个问题
其实我想说
哪里都不合适
哪里又都合适
大隐隐于市
小隐隐于野
心中有景
处处有景
心中宁静
到处落地有声
景无长景
但心可常新
风景不在别处
在你眼里 在你心中
我年少时候
和你一样的想法
想浪迹天涯
现在我也基本实现了
隐于绿水青山
纵情于山野无人处
静看花开花谢
可我真的找到了
我心中的地方了吗?
多少次
我辗转反侧
扪心自问
结果总是让人遗憾
此时
我才明白了大隐隐于市的真正含义
心不动 万物不动
于红尘万丈中
品人间繁华
花开不喜
花谢不葬
煮一杯清茶 研一卷经书
堂前庭外
云里云外
养心悟道九霄外
岂不快哉
愿你历尽千帆
阅遍大好河山
寻得一方天地
人生诗情画意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不能浪迹天涯,也可以让心远离尘嚣。如果真的有条件有机会去,我想还是到有山有水的地方去吧。不一定非要名山大川,只要绿水青山,一样可以带给你不一样的心境。首先,可以去有绿洲的草原,感受一下蓝天白云,风吹草低现牛羊的壮观,躺在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旁若无人,高歌一曲,呐喊几声,把尘嚣里的烦恼全部吐出,纳入新鲜的生命之气。其次,也可以去海南的天涯海角,看浪涛拍岸,体验海天一色,闭上眼,赤着脚,让浪花带走一切凡俗,脚趾丫里都是细细的沙子,此刻,你只属于大自然!最后,也可以去玉龙雪山,去青藏高原,体验一下纯净的寒冷,白色的雪山,会让你感觉自己的渺小,让你体验什么是坚强,什么是执着,什么是脚踏实地。我们浪迹天涯,但是行者之意不在走,在乎山水之间也。
沿海候鸟迁徙路线
东部沿海地区候鸟迁移路线如下。到了冬季,候鸟主要从西伯利亚经过江苏,浙江,福建一带的沿海地区向东南亚一带迁移。长江下游的太湖便是候鸟的主要停留场所。候鸟们在东南亚做了短暂的停歇以后,便跨越印度洋飞往南非越冬。这些候鸟从北极出发,跨越几万公里的路程到达南非。
迁徙路线 内蒙古西部、甘肃、青海和宁夏的候鸟,秋季向南迁飞,至四川盆地西部和云贵高原越冬。
鸟类迁徙是鸟类随着季节变化进行的,方向确定的,有规律的和长距离的迁居活动。在动物界中,类似的活动非常常见,在昆虫则称为“迁飞”,在鱼类则称为“洄游”在哺乳动物则称为“迁移”。迁徙是鸟类生命周期中风险最高的行为,受到体能、天敌等多种因素的制约。
路线主要是指从北半球地区到南半球地区的候鸟在秋季和春季两次大规模的迁徙路线,这些候鸟通常会在沿海地区进行中途停歇或补给,并绕过海洋或跨越*飞行。以下是部分沿海候鸟迁徙路线:
太平洋迁徙路线:起点位于阿拉斯加或西伯利亚地区,经过日本、中国东海或黄海等地,最终抵达澳大利亚或新西兰。
大西洋迁徙路线:起点位于北欧或北美地区,经过冰岛、法罗群岛、英国、法国、非洲西海岸等地,最终抵达南极洲。
印度洋迁徙路线:起点位于西伯利亚、蒙古或中国东北地区,经过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地,最终抵达南极洲。
不同种类的候鸟迁徙路线也有所不同,且每年的具体路线和时间都可能因环境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了解具体的迁徙路线和时间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研究。
吃过最恶心的东西是什么
【我吃过一只生蛆了的卤鸡】
13年的时候刚到深圳坂田工作,自己在哪里租了一个单间,星期天没上班,想改善一下伙食,就去附近的嘉安华超市,买了一只切好卤鸡,在打包盒子里放着,那时候一只卤鸡13块钱左右,还买了一大瓶雪碧。
拿到住的地方拆开保鲜膜喝着雪碧吃着卤鸡,吃的正来劲,吃到一半了,在鸡肉的骨头处,看到一团白色的,我以为是脆骨,然后看着一团也不对劲,就用筷子戳了一些,既然轻轻一戳就沾在了筷子头,拿近眼前一看,原来是蛆牙子,一下子恶心受不了,拿着雪碧就跑到厕所猛喝,想把吃进去的吐出来,发现自己竟然吐不出来。
以后再去超市吃熟食就很抗拒了,总觉得不卫生。
第四名:铁板鱿鱼。
以前在内陆,从来没有吃过铁板鱿鱼,后来来了青岛,路边一个做铁板鱿鱼的,我闻到了那个味道,一阵阵作呕,我发誓这辈子不吃这东西。
后来和朋友一起喝酒,一人要了一个铁板鱿鱼,借着酒劲,感觉味道十足。后来也就接受了这个味道。
第三名:路边毛蛋;
不说那个卫生状况,仅仅那个场景以及散发出来的腥臭味道,就足以让人呕吐了。
后来还真吃了一个,也是和朋友一起,我吃了2口,真吃不下去了,关键是孕育的那种特有的腥味,让人感觉十分不适。
第二名:洛阳某豆浆摊。
大学的时候,去洛阳拖拉机厂实习,我们同学几个,早上吃早餐,就找了一个路边摊。吃的肉包子和豆浆。
那豆浆是从一个盛涂料的桶里打上来的,一人一碗,我们一喝,超级难喝,难以下咽的感觉,他们几个都没喝,我实在渴的不行了,就忍着多喝了几口。我宿舍老七拿了一张废纸,撕碎了,扔到了我们每个人的碗里,不想让老板重复卖。
他们几个先走了,我还没吃完,只见老板(60多岁的老妇),看到豆浆碗里的纸,一个劲的作牙花子,然后用勺子把纸捞出来,把剩下的豆浆全都倒在了刚刚那个涂料桶里。
直接给我震惊了,当时就不吃了,赶紧走了。
第一名:臭豆干;
以前没有吃过,后来偶然看到新闻里报道臭豆干是用大便沥水浸泡的,那感觉,真是恶心的有点上头。
后来跟朋友一起逛街,他特喜欢吃,就一下买了2份,给了我一份,不好意思不吃,就忍着恶心,吃了几口,满脑子里还都是大便的照片。
吃着豆干,想着大便,你说恶心不?
大约30年前,我鼻炎挺厉害,最后鼻子几乎堵塞,全靠张口呼吸。那年夏天,在某地农村呆一段时间,夏天,当地苍蝇比较多。记得有三次,张口大口吸气时,苍蝇就飞进嗓子里,来不及犹豫,就进食道了,吞下去了!嗓子有明显感觉!没怎么恶心![大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的人们越来越讲究吃的卫生和营养。但在八十年代以前,对于吃,只要不脏不臭,就能吃下去。记得小时候吃老鼠,也不知这老鼠是偷吃粮食长大的还是从粪坑里爬出来的,抓到老鼠就将它弄死,然后放到烧稻草的灶炉子里去熏,熏熟了就扒掉一层皮,内面露出带红色的瘦肉来,吃起来还真香,一股烤香味。现在的人见到老鼠也得弯路走,谁还敢去吃它。
这是我小时候的一次经历,尽管人过中年了,仍然是至今难忘,现在每每回想起来,还连连干呕。大约是*岁时的夏天吧,为邻居家帮忙收割稻子,大人们割,打,挑谷子。我们小孩拾稻穗或把割倒的谷子一捆捆抱到打谷机边上,忙到天黑才将一丘稻子割完,所有人又累又饿,女主人就匆匆忙忙的张罗晚饭,一会儿工夫晚饭摆上了桌,大家狼吞虎咽起来,那时农村条件很差,一般人家里大多使用5瓦的小灯泡照明,所以饭桌上也是黑咕隆咚的,筷子一戳夹到啥就吃啥,我清晰的记得当我将一箸苋菜塞进嘴里咀嚼时,发现一长条肉嚼不烂,我于是憋足了劲吱咯吱咯嚼了老半天,肉还是和橡皮一样,韧性十足。我就问女主人,苋菜里面炒地是什么肉,女主人惊奇的说,除了炒了碗腊肉外,其他菜里都没放肉的!于是我凑到灯下把嘴里的肉拉了出来。仔细一瞧,是一条被我嚼得肠开肚破的蛔虫!!!当时只觉得胃里翻开了锅,吐得苦胆水都出来了。原来前几天苋菜才浇了大粪的,女主人就弄来吃,天黑再加上匆忙揪苋菜连同蛔虫一起揪下了锅!我嚼蛔虫这件事,被村里人取笑了许多年,有过那此的经历,我再也不吃苋菜了。
历史上有哪些匪夷所思的事件
隆中对或为历史上最成功的文宣
“天下三分,鼎足而立,伺机而动,克服中原!”如此好的愿景,对当时流浪集团的领袖刘备来说,是多么的心旷神怡令人向往。
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一个渴望进城的农民为一小作坊主规划事业,说要三年内发展成为跨过公司,然后对他还爱理不理。相信换作任何人,内心都是澎湃的。当然这位农民并非普通种地的人,而是早已名满天下的“卧龙”。
有人爱说,如果没有诸葛亮,刘备什么都不是,不过是屡战屡败的“氓流”,连枭雄都算不上。但是,话如果反过来说,如果没有刘备,诸葛亮的事业会怎样呢?
最可能的结局是,不怎么样!大概率的可能是继续在乡下当他的“村夫”,当然“卧龙”的名称谁也抢不到。毕竟取绰号的是每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力。
刘备遭遇诸葛亮,这一震铄古今的君臣际遇,也许是南阳系知识分子群体对自己进行了一次非常成功的炒作。炒作的结果是曹操颇为所动,孙权不置可否,刘备心向往之。
这里面,徐元直以身试主,在刘备团队小露身手,当立首功。试想,徐元直要是这个头阵打得不好,或者一来就败了,那么后面基本就没有孔明什么事了。另外好友崔州平、尊长司马徽也深谙包装之术,把卧龙推到可安天下的高度,此外为称托孔明还添加了一个凤雏的戏份,有张有驰,可谓文宣之高手。
后来的事情就比较好理解了:心怀天下的刘备排除万难见到了年轻的诸葛亮。此时的孔明先生,就像现在的年轻人突然得到重用一样,心情激动的他自然的产生了肝脑涂地以报君恩的想法。当然,孔明的水平自然是可以的,否则必然会在刘备集团做大做强的过程中淘汰。
对于隆中对,我们当然不能认为是孔明的神算,而是倾向于认为他对三分天下形势早有准备。孔明以他的才情和青年人特有的大志在一瞬间提出宏达愿景,并为之付出努力,这本身就极具理想主义色彩,同时也很有感染力。成功总是青睐于有准备的人。而孔明这样的有能力有理想的年轻人当然应该成功。
不管怎么说,隆中对出现了,鱼和水相遇了,君臣从此开始一步步的实现他们对天下的规划。这样的文宣难道不算成功吗?
个人观点,欢迎关注一下!
最长寿的多细胞动物
2006年威尔士班戈大学海洋科学院的一群逗*跑去北极附近做科考,然后他们在冰岛附近的海底捞了3000多个空贝壳,还有34个活体,活体包括海螺、蛤蜊之类的东西。之后他们按照惯例把活体扔进冰箱,以便之后继续进行研究,这一研究可了不得了。
在那些活体里有一只超大号的蛤蜊,长度居然达到8.6厘米,通常来说这玩意一年只能长大0.1毫米,那么推测这只大号蛤蜊应该出生在1601年,也就是明朝万历年间,后来他们仔细研究又发现这个蛤蜊应该出生在1499年,也就是明朝弘治年间,于是这帮逗*就把这只蛤蜊叫做“明”,这是一只寿命到达507年的动物。
当然,以上这些并不够匪夷所思,真正匪夷所思的是这群逗*把“明”的壳给撬开了,为的是研究下它到底多大年纪,于是这只最长寿的动物悲惨的死去了........
“明”:我入你们仙人板板.........
最后的实验
安托万-洛朗·德·拉瓦锡,被称为近代化学之父的男人,他定义了无数化学中被熟视无睹却极其重要的东西,包括氧化学说、质量守恒定律、甚至真正现代的元素列表(不是周期表)也是他搞出来的。
遗憾的是这样一个天才却选错了职业,他在法国当了一名税务官,而且是在路易十六时期。那时候的法律规定,税务官收缴的税金如果交给国王后还有剩余,那么就由他自己支配。这个制度让拉瓦锡收入颇丰,有足够的钱去买器材做实验,也让老百姓恨透了这些税务官。
1789年法国大*爆发,拉瓦锡很快被逮捕并判决了死刑,和其他27个税务官一起上断头台。大抵上这就是科学家与普通人的区别,生命最后时刻,拉瓦锡决定再做一个实验,他想实验人的头颅被砍下后是否还有意识,这种意识能持续多长时间。
于是他和刽子手做了个约定,当自己头颅被砍下后会尽力眨眼,以此来确定头砍下后是否还有感觉。在行刑之后,拉瓦锡眨了十一下眼睛,他最后的实验*成功,他的人生也*结束。
他们只一瞬间就砍下了这颗头,但再过一百年也找不到像他那样杰出的脑袋了。(Il ne leur a fallu qu'un moment pour faire tomber cette tête, et cent années, peut-être, ne suffiront pas pour en reproire une semblable.)——拉格朗日日记
注:这个故事并不见于正史记载,但流传甚广。
大家好!我是农夫看天下,很高兴能够参与回答这个问题。
历史上有哪些匪夷所思的事件呢?我来说一个战国时期的燕昭王将一头猪养到30000斤的故事。
话说燕昭王姬职即位之后,大量地招贤纳士,任用贤能,前有大将秦开领兵大破东胡、箕圣国、真番,后有乐毅联合五国夺取齐国七十多座城池,一时之间燕昭王踌躇满志,威名遍布四海。大国尚且络绎不绝地遣使前来约好,北方的一些被打怕了的小国更是频频地摇尾乞怜,巴不得能够捞上一个俯首称臣的机会。
其中有一个北方的少数民族部落,为了巴结燕昭王,特地给燕昭王送来了一头猪。使者宣称这头猪己有120岁的年龄了,因为特别受宠,主人还特意为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做“养若溪”,当地的居民都把这一头大猪叫做“豕仙”。于是燕昭王也叫猪倌儿养着,燕昭王这一养又是整整养了十五年。
这时这头猪的身子已经长得足足有沙丘那么大了,它那粗得像大柱一样的四条腿却根本承受不了它的身体重量,无论是进食还是睡觉全都是趴着了。燕昭王看到这样的庞然大物后大为惊异,于是下令管理衡器的*设法称出猪的重量。
于是管理衡器的*弄来了十把大秤,每一把秤都可以承受500斤的称量,总共是5000斤的称重量。每一把秤安排两个身强力壮的年青小伙子,一共20个人同时发力,但是尽管所有的小伙子全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却是不能动荡分毫。
争得抓耳挠腮的*又连忙再去弄来了十杆大秤,每一杆大秤全都用上了两个秤砣,这时每一把秤的承重量已经达到1000斤,总共已经能够称量10000斤的重量了。一共用了80个膘肥体壮的大汉负责用肩膀起重。可是只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连响一瞬间,所有的秤全都折断了,可是那头大如山的巨猪还是没有离地。
这时一位水官上前献策,建议运用“浮舟称重”的办法进行称重,结果称出的重量足有“千钧”之重。古时候一钧等于现在的30斤,那么这头猪整整30000斤重。据说后来的曹冲也是利用这个典故知识称出了大象的重量。
这个故事出自南宋吴曾写的《能改斋漫录》卷二《符子》之中,原文如下:
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曰养若溪,使曰:“豕也,非大圊不居,非人便不珍。今年百二十矣,人谓豕仙。”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坟,足如不胜其体。王异之,令衡官桥而量之,折十桥,豕不量。命水官浮舟而量之,其重千钧,其巨无用。云云。乃知以舟量物,自燕昭王时己有此法矣,不始于邓哀王也。
但不知30000斤的猪到底是怎样的呢?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能够把一头猪成功地养到30000斤,这种事情也应该是属于匪夷所思之事吗?
问题回答完毕!敬请赐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