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6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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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13:01
四川省的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中,第三章详细阐述了行政执行的相关内容。首先,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执法机关需根据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需求,制定公开透明的办事规则和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忠于职守,清廉公正,坚持公正执法。
第十二章强调了处理违法案件的严谨性,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案件登记立案,事实查清,注重证据,定性准确,处罚公正且符合法定程序,保证手续完备,维护司法公正。
第十三章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职责,要求有行政复议任务的机关建立相关程序和制度,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的行政复议工作。
第十四条针对不执行行政处罚的情况,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或者在必要时申请*强制执行,确保法律的执行力度。
第十五章关注行政诉讼,要求相关机关建立应诉队伍,培训专业人员,积极应对并处理行政诉讼事务。
在处理意见分歧时,第十六条规定了行政机关之间的协商机制,协商不成时,由同级*协调,若上级*介入则及时报告处理。
最后,第十七章着重于执法条件的改善和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各级机关需制定规划,逐步提升执法技术和手段,以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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