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销单申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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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6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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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08:20
核销单流程详解
一、开户登记
1. 凭单位介绍信和申请书(需附695号文件)、外经贸经营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及出口合同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携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别忘了,电子口岸IC卡需已激活。
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完成出口单位的登记手续。
二、领单与使用
开展出口业务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领单时填写单位信息,核销单正式使用前需加盖公章。领单后,核销单在两个月内有效,报关需在失效前一个月内退回注销。
三、报关操作
使用已盖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报关完成后60天内,需提交核销单、海关贴有防伪标签的出口报关单和外贸发票至外汇局,办理存根送交。
五、出口收汇核销
在收到外汇后的30天内,携带核销单和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
六、丢失处理
若核销单未使用,企业和外汇局可在电子口岸系统上进行“挂失”;若已使用,需联系外汇局进行“挂失退税联”操作。
七、已用核销单处理
提交盖章的申请书、未退税证明(已核销情况下)和相关清单,经外汇局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办证明。
注意事项:核销单海关使用状态需为“已用”。
以上就是完整的核销单流程,确保每一步都按照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