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0年,未签定劳动合同,但已买社保,现在公司解聘我,我应该得到什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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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7
违法解聘的,每年赔偿两个月工资。
在公司工作10年(3年),公司和个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未签合同用工,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应当支付二倍工资11个月,现已经超过一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不能从司法途径获得支持。
公司用工10年未签合同,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公司解聘,分以下三种情形:
一、劳动者有法定过错,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
二、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合同,但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公司解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8
这个可以多要一些工作
其它好像没有什么
毕竟这个不是你说就好了
需要多去理解才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8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9
你虽未和公司签劳动合同,但公司己为你买社保等同有合约关系,公司现解聘你应该按工作10年每一年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赔偿,也就是要赔偿你现工资十个月的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1:19
真是不敢恭维你的智商,不知你在什么地方工作了十年,仅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你所说的购买了社保恐怕也是镜花月一场空,既然是连劳务合同都没有签订,公司还可能帮你购买什么社保吗?就连最基本的合同保障都没有,现在公司解聘你(这是早已注定了的),你还想得到什么赔偿?!"美"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