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4:1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7 09:15
【1】劳动者提前30日递交辞职报告,是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2】劳动者提前半个月辞职,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此事,如果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应该负责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
【3】老板说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不然工资不给,是不对的。
劳动者的工资,不能被拖延,不能被克扣。要全额支付。
【4】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辞职,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得到经济补偿金。
每满一年工龄,补偿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