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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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5:15
最高*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规定包括技术技术合同的技术成果的规定,技术合同纠纷的案件的管辖的*的规定,技术成果的含义的确定,完成技术成果的工作任务的归属,技术合同纠纷的规定等。一、最高法关于审理技术合同规定有哪些?
最高院对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的规定如下:
1、技术合同中的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等方面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
2、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第五条 个人完成的技术成果,属于执行原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又主要利用了现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的,应当按照该自然人原所在和现所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达成的协议确认权益。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对完成该项技术成果的贡献大小由双方合理分享。
第四十三条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管辖。
二、如何到最高院申诉
到最高院申诉需要诉讼案件是由最高院管辖,属于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或者一审*是高级人民*,申请再审的人民*就是最高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到最高院进行起诉时需要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才能进行诉讼的,申请再审的是最高的人民*,如果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不服的情况,可以人民*提出申请,请求再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