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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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3:56
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旨在强化公路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及配套设施的安全与畅通。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重庆市实际情况制定。
条例适用于市内所有级别公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路政管理指的是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法律,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保障公路畅通的行政行为。
管理原则强调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依法治路和综合治理。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则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管理工作。*各级部门需积极参与,如*、土地、规划、市政和工商行政等,共同维护公路秩序。
所有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破坏、损坏或非法占用。每个公民都有责任爱护这些设施,并有权举报违法活动。对于积极举报者,交通主管部门和路政机构会给予奖励。
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不得非法设立卡点、收费、罚款或拦截车辆,这是条例严格禁止的行为。
(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002年3月2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