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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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8 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的核心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国家的科学技术事务。其历史可以追溯到1956年5月,当时成立了最初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然而,在1958年11月23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次会议上,国家技术委员会被决定撤销,取而代之的是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设立。
随后,该机构的命运经历了起伏。1970年6月22日,中央决定撤销科学技术委员会。然而,到了1977年9月,它又重新恢复并回归其职能。1978年,名称再次调整,变更为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这一变迁反映了国家对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视和政策调整。
历史的转折点出现在1998年3月10日,这一天,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正式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这一名称的变化标志着其职能和地位的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是国务院组成机构,其主要工作是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