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不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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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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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12:08
当企业将一项资产或一组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状态,但后续情况表明不再适合继续按照持有待售准则处理时,应调整其分类。此时,企业应按照以下两个金额中的较低者来重新评估该资产或处置组的价值:
(1)资产或处置组在划分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需要根据假设未被划分为持有待售时应有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调整。这意味着要将这些后续发生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调整回原值。
(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该资产或处置组的预计回收金额,即如果立即出售,企业可能实际收到的现金或等价物的估计值。
企业需根据这两个因素,确定资产的新价值,并据此调整其账面记录。不再满足持有待售条件后,资产的处理将按照非持有待售的准则进行,反映其真实市场价值或可收回金额。这有助于企业提供更准确的财务报告,反映出其资产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