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判刑之前的工龄能否算作退休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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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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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1 23:05
答:工龄连续计算是与我国退休职工的待遇直接挂钩的,由于我国各地实行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间不一致,因此,在工龄连续计算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后的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至职工退休时,根据其缴费年限以及缴费基数来核算职工的养老金。
这种方式是基于我国原来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用工*下的特有情况而进行的制度设计。职工在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龄,尽管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缴费年限,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视同缴费年限长短与职工的养老金多少直接挂钩。
在职工被判刑、开除、除名的情形下,前后工龄是否连续计算,原劳动部颁发过一些复函,这些复函至今没有废止,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根据这些规定,职工被判刑、开除、除名之前的工龄清零,职工再就业的重新计算工龄。
但是,职工被判刑、开除、除名之前的工龄清零,仅指的是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龄。也可以理解为,在实现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后,职工的工龄与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够相互一致,不存在视同缴费的年限。因此,基于职工缴费事实的存在,其缴费期间的工作年限不因被判刑、开除、除名而清零。另外,若职工被判刑后发现属于错判,判决被撤销的,或者开除、除名决定被撤销的,前后的工龄连续计算。
因此,你1984年被判刑,被判刑之前的工龄属于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之前的工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3:05
职工判刑之前交过的养老保险年限在刑满释放后到达退休年龄时都算作是退休工龄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3:06
工龄连续计算是与我国退休职工的待遇直接挂钩的,由于我国各地实行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间不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3:06
有社保缴费就可以,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