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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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11:56
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城镇建设管理条例致力于强化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旨在提升城镇功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发展。条例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的实际状况。
城镇的定义在本条例中明确,它涵盖了自治县*所在地的勐梭镇和勐卡镇的规划区域,包括已建成的城区和规划控制区。所有在这些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在城镇规划与建设过程中,自治县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适应当地环境和强调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对此高度重视,将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和改革、财政、环保等也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参与相关工作。
勐梭镇*及其居民委员会在本辖区的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提供协助,而勐卡镇*则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城镇工作,其居民委员会同样协助进行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还通过制定优惠*,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于城镇建设,并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在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中表现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县*会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积极行为。
(2011年1月21日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1年3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2011年5月27日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公布 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