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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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20:32
襄樊市司法局承担着制定和监督实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职责,包括规划制定和年度计划的拟订。对于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它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此外,市司法局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和实施,指导各地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以及对外法制宣传工作。律师和公证工作也在其监管范围内,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承担责任。
在基层司法服务方面,司法局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参与人民陪审员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也是其工作重点。
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包括司法鉴定人和机构的登记,都在司法局的职责范畴之内。它还负责指导法制工作,处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同时指导仲裁机构的登记工作。
在内部管理方面,司法局负责*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的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并管理干部人事工作。同时,它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的高级干部。
最后,襄樊市司法局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根据《*湖北**、湖北省**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0号)和《*襄樊*、襄樊市*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9]23号)精神,设立襄樊市司法局,为市*工作部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