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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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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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0 05:29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往往都是无意的,但有时也会存在故意伤害行为,那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故意伤害罪的治安管理处罚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⒈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补充: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
【法律法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