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30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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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1 20:09
伊斯兰金融的理论基础植根于伊斯兰教的教义,尤其是《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穆罕默德目睹了高利贷和不正当财富积累带来的社会问题,他明确禁止收取重利,强调真主允许公平交易(2:275)。"信道的人们,不得收取重复加倍的利息"(3:130),以及对欺诈取财者的严厉警告(4:61)。这些教导旨在消除贫富差距,倡导公正的经济行为,以维护社会公正。
《圣训》进一步扩展了对利息的理解,早期的教法学家根据其精神,将禁令的范围扩大至不劳而获和投机行为。在麦地那和库法等地,利息的概念不再仅限于放债获利,而是扩展到商业交易的方方面面,成为商业道德的重要准则。四大教法学派进一步将其原则应用到生活的各个领域。
随着近代商业活动的扩张,对利息禁令的解释有所放宽。然而,二战后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兴起,使得人们重新审视并重视这一原则。尽管如此,利息禁令仍然是伊斯兰金融体系中一项核心的指导原则,旨在维护社会的道德和经济平衡。
这些作者过于简单化的经济观点是,伊斯兰教义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息。这种观点在今天依然有人响应,不仅有宗教人士,还有西方的监管机构。正如我和其他人已经在学术出版物上详细指出的那样,传统的宗教学者不支持将这种过分简化的观点应用在现代金融之中。事实上,伊斯兰金融的实际操作,正是以利息为基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