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8:0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4 18:15
香港回归前,有一个机构被称为人民入境事务处,它成立于1961年8月4日,其徽章象征着早期的重要职责。主要任务包括执行严格的海、空出入境管制,维护边界的法律秩序,打击各类出入境犯罪活动,并负责签发旅行证件和签证。1965年8月1日,入境事务处接手了罗湖出入境管制的管理,这一转变标志着其职责的扩展。
1977年4月20日,入境事务处与人事登记处合并,职能进一步扩大。随后,又在1979年7月1日,接管了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记等人事登记工作。香港回归后,入境事务处的职责进一步深化,新增了签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职责,同时积极争取国际社会,游说各国给予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的待遇。
更为重要的是,入境事务处在《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执行与居留权相关的法规。入境事务处处长成为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之一,这一职位的任命需要经过特定程序。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后,提名需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任命。目前,陈国基先生担任入境事务处处长这一重要职务。
香港入境事务处(简称入境处;英语:Immigration Department,ID),前称香港人民入境事务处,是香港政府保安局辖下负责香港出入境事务的纪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