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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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1 05:13
E/Mark认证源自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ECE)制定的法规,适用于欧洲28个国家,包括欧盟成员国以及东欧、南欧的非欧国家。这些法规并非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选择采用ECE法规或本国法规。在市场接受度上,ECE成员国通常倾向于接受符合ECE法规的产品测试报告和证书。E/Mark认证主要针对零部件和系统部件,而非整车,其产品如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和车用电子产品等在市场中享有认可。
E/e Mark认证则针对欧洲共同市场内的汽车、机车及相关安全配件,涉及噪音控制和废气排放等标准。通过E/e Mark认证的产品表明其满足认证要求,会获得合格证书。E/e Mark标志有两种形式:长方形和圆形外框,它们分别代表不同的使用条件。长方形框意味着产品在车辆停止和行驶状态下都可以正常使用,但并非必需;而圆形框则可能表示产品在特定情况下为必须使用。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 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 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 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