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2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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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于1999年7月30日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这是广西水上运输行业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经过了多次修正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运输环境和需求。
首次修正发生在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旨在强化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紧接着,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再次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
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内的多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这次修订可能涉及到了法规的全面审查和现代化调整,以适应新时代的水路运输发展要求。
每一次修正都反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水路运输管理的严谨态度和对行业发展的持续关注,条例的不断完善为广西水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秩序,促进水路运输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该《条例》经1999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条例》分总则,开业、变更、停业和歇业,旅客、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42条,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2 0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于1999年7月30日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这是广西水上运输行业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在后续的立法过程中,经过了多次修正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运输环境和需求。
首次修正发生在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正,旨在强化监管,提升服务质量。紧接着,2004年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再次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
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在内的多项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这次修订可能涉及到了法规的全面审查和现代化调整,以适应新时代的水路运输发展要求。
每一次修正都反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对水路运输管理的严谨态度和对行业发展的持续关注,条例的不断完善为广西水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维护水路运输秩序,促进水路运输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该《条例》经1999年7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3次修正。《条例》分总则,开业、变更、停业和歇业,旅客、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42条,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