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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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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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12:32
烟台市中级人民*在近年来展现出鲜明的特色,坚持以理念为引领。2005年,该*率先开展“中国特色基层司法理念”研讨教育活动,由中院院长刘为群提出了“基层*工作八大理念”。这些理念强调了公正与效率、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司法判决与调解、公正司法与和谐司法以及裁判正当性与既判力的平衡。*积极倡导“视法律为生命,把人民当父母”的理念,体现了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人民的关怀。
随着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与实践,烟台*的研究视角更加成熟,运用了统筹、均衡、和谐、人本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来解决司法实践问题。他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司法职能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审判领域,而是“向前延伸、向外延伸、向下延伸”,积极参与到烟台市的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和文明富庶新烟台的建设中,实现了司法工作的全面拓展。
“八大理念”、“五种关系”、“五个观点”、“三个延伸”和“一个口号”已经成为了烟台*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和价值追求,他们以此为基础,走出了一条独具烟台特色的司法工作路径。2009年,最高人民*院长王胜俊对烟台中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其坚持的能动司法理念创新且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