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6 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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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3 21:45
近期网络调查揭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满意度普遍偏低,约80%的业主表示不满。这主要源于两大原因。一方面,物业公司往往将利润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忽视业主感受,如在小区显眼位置设置广告牌。另一方面,部分物业公司并未尽到收钱职责,造成通行费用收取标准不一,服务质量下降,如环卫工作改为一周一次以节省成本。提及物业费时,业主们总是围绕着“空置房是否应缴纳物业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观点分为三类:第一,有人认为空置房无需缴纳物业费,因其不享受服务;第二,主张即使空置房无人居住,也应交纳部分物业费;第三,强调物业费覆盖整个小区,即便空置房未享用服务,但劳动投入并未减少,故应全额缴纳。这三种观点反映了当前业主群体的多样性意见。随着炒房现象的盛行,大量空置房的存在使得物业持有成本翻倍。以张三为例,他持有10套平均100平米的房子,按照每平米2.2元的物业费标准,每年需支付物业费26400元。在房价上涨的几年中,物业费成本在快速溢价的楼盘升值面前相对微不足道。但若房价停滞或涨幅低,物业费成本将变得显著。因此,呼吁取消空置房物业费的业主越来越多,特别是那些参与炒房的群体。新版《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不得以未享受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意味着空置房即使闲置多年,也必须全额缴纳物业费,这是遵循物业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物业的服务对象为整个小区的公众,其主要工作如守卫大门、清洁公共区域和维护设施设备,这些工作具有公共性质,不针对任何特定业主。因此,无论房产是否有人居住,物业费一分都不能少。这个结果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它体现了物业费缴纳的公平原则,即使房产空置,物业费的支付仍需遵循合同约定。业主们对于这一决定的反应不一,尤其是那些持有大量空置房的炒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