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亿增资风云,民企股权大幅贬值的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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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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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08:28
去年初,陕西西安的一场关于长安信托的紧急会议在民营股东中引起了讨论。银保监局突然要求追加20亿资本,尽管整改期原定为四年,但实际进展良好,这让股东们感到不解。尽管有疑虑,但他们还是决定响应监管要求。
1月13日,全体股东通过了增资议案,本以为这将是长安信托的一个新起点,却没想到增资风波由此开启。长安信托的股权结构自2007年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来,呈现国资与民营资本的微妙平衡,国资占略超40%,民企股东合计超过半数。
然而,增资决议刚通过不久,由国资股东委派的董事长突然被带走,引发了管理层的动荡。西安投资提出借款15亿以支持长安信托,但证大等民企股东对此表示异议。股东间的分歧在监管压力下加剧,陕西银保监局认定证大等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他们放弃增资。
在短短的5个工作日内,民企股东的权利受到*,包括股东大会的参与权和增资权。这引发了对监管措施合理性的质疑,因为相关法规并未明确提及可以*股东的增资权。随后,西安投资主导的临时股东大会在民企股东缺席的情况下,通过了引入新国企西安财金的增资方案,民企股东的股权比例大幅下降,甚至低于了一票否决权的门槛。
这种看似违背公司法平等原则的行为,让业界对行政权力在公司治理中的运用产生了疑问。江平老校长的名言提醒我们,公权力的行使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金融监管中,权衡秩序与活力的平衡至关重要,*股东权利必须基于确凿的理由和法律规定。
尽管监管强调风险管理和秩序维护,但长安信托的案例中,股东权益的大幅贬损引发了对行政干预是否合理性的讨论。是否应该允许市场力量在公司治理中自由发挥作用,而不受过度行政干预,这是当前事件引发的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