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田历史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0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2 16:40
学田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南唐时期,宋代时期开始得到广泛的推广。其来源多样,包括皇帝赐予、官府拨给官田、地方拨款购置或私人捐献。在宋元时期,学田的具体数额已难以详查。到了明代,据估计,学田总数可能超过10万亩。到了清代,根据《皇朝文献通考》记载,雍正二年学田总量为388679亩,至乾隆十八年增长至1158600亩,增长了一倍多。其中,湖南省的增长最为显著,其次为直隶省(现河北省)。
学田与民田相比,地租制度更为独特。宋代时,大部分学田采用实物定额租制,少数实行分成租制。明清时期,学田几乎全部实行定额租制。例如,山东黄县学田明代每亩地租从三升四合至二斗不等,清代则为六升至二斗五升;湖南湘潭县学田明代为七斗至八斗,清代为八斗五升至一石一斗。货币租在明清时期也有所增加,如福建明代每亩地租平均为0.28两,清代四川汉州嘉庆年间,最低为612文,最高为2733.6文,折算后大约为1673文,学田的剥削率相对民田轻约1/3。
学田的管理由学官负责,如教授、教谕和教导。书院学田则由监院、司事和董事管理。租种者往往与地方官府或士绅有联系,有时由吏胥或士绅转租。在一些地方,学田会直接分配给贫困的读书人,允许他们终身耕种。尽管如此,学田佃农本质上仍是农民小生产者,但他们在人身自由上比民田佃农拥有更多保障。
封建*严禁学田买卖,地方志记载的“原额”学田享有免税特权,但书院田需要缴纳田赋。在封建社会中,学田起到了培养地主阶级政权人才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