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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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49
不容置疑它是违背固定不动的,更可恨的是有的企业压根没有加班费,法定上班时间便是依照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数最多工作中的时间。假如超出,一是劳动者有支配权回绝(有法定尤其、不能回绝状况),二是要付款加班费用。劳动者月均值上班时间为20.83天。劳动者的薪水必须折算为日薪水或小时薪水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67小时开展折算。
剖析要求是好的可是能完成吗?要了解《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起效到2020年早已以往24年了。仅有政府单位和外资企业在严格遵守时间一到电脑关机。而一般企业普遍现象忽视劳动合同法免费加班加点有的乃至连双休日日也没有。
要了解马爸爸都说996是福气,马云爸爸:“有关996,如今它是中国的一个很受欢迎的话题讨论,许多公司都是有这个问题。我本人觉得,能做996是一种极大的福分,许多企业、很多人想996也没有机遇。”连老总全是这类观念还说些什么维护保养《劳动法》,马云爸爸的见解其实不是很难投入才有收益,认真工作才可以有将来获得幸福快乐。看上去很有感染力也很有些道理年青人如今不认真工作之后就后悔了,可是它是创建在公司规章制度健全公平合理的状况下。
大家是由于担心加班加点吗?并不是,绝大多数企业是有投入没有收益,自身在认真工作岗位没有提高薪水都没有提升,老总仅仅怀着榨取你的心理状态使你持续加班加点压根没有加班费,马云爸爸感觉是福气可是假如使他自身一天工作中12小时,每星期工作中7天只有拿标准工资。我觉得他就不容易那么讲了或许的企业有加班费投入有收益,可是绝大多数企业只有免费加班加点工作中。
对于为什么不申请办理劳动仲裁主要是申请办理的时间和成本费过高,劳动者能够向本地劳动监察行政机关开展检举,由劳动监察中队勒令用人公司付款薪水,劳动监察中队融洽不了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办理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拒不履行的,能够申请办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即使申请办理了劳动仲裁可是只需老总说没有钱诉讼单位也仅仅融洽罢了,也要自身找律师和企业请律师打官司平常人哪里有这一时间。
大家想抵抗却又乏力抵抗,挣钱确实真的很难。有工作能力有本事有文化,你才有资质规定这一规定那一个,没有,很抱歉,让你怎么干你就得如何干,不愿意干就滚犊子,你得指向这一碗饭养家糊口你也就不必挑这挑那絮絮叨叨,它是我国基本国情,并不是本人可以更改的。举报有效检举有效?
小结在许多公司的996状况早已见惯不怪了,好像不加班加点就是这个职工不努力不勤奋一样。乃至有的企业以现阶段肺炎疫情局势下企业经济效益不太好为由,规定职工们礼拜天还要加班加点,这让很多职工甚为不满意,觉得比较严重危害了自身的日常日常生活,到最终钱没挣是多少,人体还垮了。自然,也是有许多网民传出疑惑:难道说996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呢?最先大型企业基本上是不容易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可是很会打擦边球,996并不一定违背劳动合同法。以前我曾经提及过,达到996不违反规定,必须达到2个标准。
最先是每日加班加点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加班加点不超过36小时,且做6休1,留意,具体工作时间并不包含午餐和吃晚饭。因此 这一里边给了企业空档能够钻。午睡和晚餐休息日,你是能够回绝工作中或是规定打卡签到的,但事实上大家都害怕回绝,只有在网络上发耍脾气。某公司想996,他只需把午睡和晚餐休息日各操纵在1.五个小时,每日打6次卡,那样事实上加班加点时间仅一个小时每日。次之,务必依照劳动法规定派发加班费。如今许多企业一般会钻休息日算不上工作中时间这一点,或软或硬的侵吞休息日。
这类情况归属于黑色地带,无管控。无法律规定,且质证艰难。一直,有什么问题的公司许多,劳动者做为劣势的一样更非常容易让步,仅有持续有些人挑选抵抗,劳动合同法才可以更强的推行,拿出法律法规的武器装备,那他就不容易名存实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7
企业无视劳动法是留不得的,理智的员工就该直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对于在工厂工作的毕业生李某来说,这就是日常的生活啊!在他工作的地方,大家都会很积极地干,为了更高的收入疯狂地“加班”工作。
但了解过劳动法都知道,这个行为是完全违法的,而且长期疯狂“加班”更会毁掉了自己;面对不合法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最合适的做法就是找上劳动部门,而不是为了工作而选择哑忍。
劳动法明确每月工作时间,严禁疯狂“加班”行为知识时代的今天,只要接触到社会的年轻人都会特别了解《劳动法》的存在;即使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但历经多少社会经验的劳动者,都了解过《劳动法》对于上班时间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每日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制度。
现阶段,大多数企业都会按照《劳动法》规划员工的上班时间,特别是国企等比较集团模式的企业,都会按照要求安排员工上班;但对于大工厂或者小规模的企业来说,这《劳动法》仿佛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存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企业内部的员工竟然默默地接受。
每个工作不超过8小时?这些员工只能说:想想就好。
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成工厂时代风早上6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早上9点上班下午9点下班等等,市面上每天工作12小时的大有人在。
细数现阶段的各种行业,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出现“每天工作12小时”的情况是很多的,它们仿佛是《劳动法》之外的存在;而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些生活在服务业以及制造业的劳动者,都被企业文化所洗脑,认为工作12小时是很平常的行为。
就如在东莞工作的李某,他坚持着每天工作小时12小时的生活,甚至一个月才有1-2天休息时间;繁忙的工作时间让他觉得分外疲倦,面对这高强度的工作时间,他只是默默地笑一笑:其他企业也是如此啊!
确实,高强度上班时间确实是工厂常见的行为,但这些行为是完全错误的。
工作不易,部分劳动者面对违法工作时间选择“默默接受”疯狂“加班”的行为确实违法《劳动法》要求,为何这些劳动者则选择默默接受?
原因只有一个:寻找工作可不容易。
有学历有文凭的劳动者,确实能通过自身的条件寻找到安稳且自己喜欢的工作;而对没有学历的劳动者来说,能找到一份工作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即使这份工作枯燥无味,即使完全违反《劳动法》疯狂加班,但他们都舍不得离开。
加上机器化时代的今天,这些没有很好文凭的劳动者是随时面临失业,面对企业的“疯狂”加班,他们都会选择默默地忍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保住“饭碗”才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期待。
面对违法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应该及时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而不是造就企业的坏风气或许这些劳动者真的不容易,但他们的行为确实在帮助企业错误地发展!
劳动者“看透了”社会的不容易,而企业则“更看透了”劳动者的心,企业深刻了解到这些劳动者的不容易,反而会把“它”当做一个筹码,让这些可怜的劳动者疯狂地为自己卖力!而这恶性循环,就让企认为“加班”是合理的,《劳动法》虽然存在但自己却能远远避开。
作为劳动者,遇到违反《劳动法》要求上班时间是不能容忍的,最合适的做法就是把单位告上劳动部门;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将会失去一份工作,但对于企业来说,它则会成为劳动部门所“关照”的对象。
这些能违反《劳动法》要求的企业,本身的体系就一直存在问题,劳动者压根无法得到该有的保护;坚持留下来绝不是自己的出路,甚至会这样耽误了自己一辈子的生活。
面对企业疯狂的加班时间,劳动者应该积极提供资料到劳动部门投诉,严惩违法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0
如果遇到这主要的情况的话,员工维护正当权益,应当于法有据,依法进行。
一、明确企业违法行为。一是违法增加员工工作时间;二是违法侵占员工休息休假。
那么为何这些企业会违反劳动法呢?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管理者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劳动法具体的规定;
二是管理者仗着用工的权利,吃准了员工不会去举报,所以肆无忌惮;
三是当地劳动部门监管不够严,让企业觉得有空子可钻。
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是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是应当被及时制止的。
二、理性维护个人权益。虽然说,找工作现在很难,但是这样无视劳动法、压榨员工的企业就是无良企业,人人都不敢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话,这种企业的嚣张气焰只会越来越盛。
尤其是涉及到劳动报酬这方面的(如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等),都关系到你个人的切身利益,拿回来是合法合理的。
下面我分享几个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第一,平时工作中注意搜集企业违法的证据;例如你的超时工作考勤记录、工资条上的薪资证明、领导和你的邮件记录或沟通相关事情时的录音或视频等等。
这些记录拿在你自己手上,就相当于掌握了企业违法的证据,到了劳动部门成功维权的概率就很大。
第二,平时注意学习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我以前在北京出差的时候,我就发现首都的员工很多人法律意识很强,基本上大部分人都了解劳动法中的条款,个别甚至比我这个专业人士解读得还要透彻。
你学习劳动法,就可以在与企业方对话时占据法律的制高点,让他们不敢轻易欺负你。
第三,必要时找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你和企业沟通无效,没法协商处理问题时,你只能去找劳动部门申诉了,现在的劳动仲裁判决,以我的经验,基本上还是偏向劳动者居多,保护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或线索,成功概率还是很大的。
三、维权注意事项。员工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谨慎小心,避免造成维权成功,工作丢失的悲剧。
一是注意搜集违法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利依据。我们在维权之前,要具体列明公司的违法事实,想方设法的搜集到充分的证据,做到有理有据,合法维权。没有事实和证据,一切维权都是不经推敲的,也是不会成功的。事实包括企业安排的用工时间、签到表等,要详细具体。
二是慎重选择维权方式。员工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时要慎重。尽量选择那些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要引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新的矛盾或者隐患。能够在公司内部处置的,尽量选择在公司内部进行。如果必须通过外力来进行,那么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注意维护企业形象。
三是平心静气妥善处置。员工是公司的一员。公司在强迫员工多工作时,也为员工付出了劳动报酬,支付了工资。我们要心平气静的处置劳动纠纷,不给公司制造不良影响。企业要想一个员工,辞退他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都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妥善处置纠纷,不能因为调解纠纷而产生新矛盾,不能出现赢了企业,输了工作的悲剧。
四是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力市场,公司等用人单位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个体劳动者是非常薄弱的。当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作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积极维护员工的利益,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
总之,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6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工作时间,如果协商不行就要找工会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近年来由于就业环境不好,很多公司都要求员工加班,超时工作,但是作为劳动者必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出自己的要求,绝对不能默认公司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
1、加班已经成为常态
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就业难,节奏快,找一个理想的工作真的是太难了,一般默认都是薪资高必然不会少加班,有些公司甚至有不成文的规定,要求员工必须达到规定的加班时长,这其实就是在变相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高薪资这样均摊下来其实就没有那么高了,因为员工的个人时间被大量占用,身体和精神压力增大,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作为普通人肯定是无法承受的,所以遇到这种无视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司,绝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任由公司这样压榨自己。
2、维权也是有策略的
和公司相比员工就是弱势群体,遇到任何不合法,不合理情况都不要贸然行动,像这种要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天的公司,违反《劳动法》是肯定的,但是我们自己也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工资条,打卡记录,安排工作的记录,这些都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和公司协商无果,那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能冲动行事,不能维权成功工作却丢了的事情发生。
当然一般来说维权成功就意味着失业,所以很多人选择的是一边工作,一边先找好退路,然后再维权,要求赔偿,我个人认为这个办法更理想,这种公司即使维权成功,也没有被要求离职,但是加班这种事是很难不继续发生的,那这种公司最终是无法待下去的,不如先做好准备获得赔偿离职走人,这样自己的损失就被降到最低,毕竟生活不易,不能和这种无良公司一直耗下去,而且这么做的人多了,公司必然会有改进,那么这么做就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3、维权注意事项
现在很多人都在感叹,找个好工作真的是太难了,那么在找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在投简历的时候,先了解好是否有加班,加班时长,加班的补贴,这里有《劳动法》对于加班的要求可以参照,一般情况下可延长1小时,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延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这些都要在面试的时候协商好,并且落实到合同里,这样一旦有超时就可以要求补偿,特别是在没有准备好辞职的前提下,要冷静处理,尽量选择温和的方式方法,做事谨慎小心,作为员工被公司辞退真的是理由太多了,所以不要维权不成,反倒失去工作。
和公司相比,一个员工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想要维权首先就要保护好自己,搜集好证据,心态也要调整好,毕竟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存在是有理由的,为什么并不是所有人一起辞职,那肯定是因为有利益驱动,所以维权是必须要做的,但没有理想结果也别纠结,赶紧跳槽就完了,没必要揪着不放,毕竟这种公司这么压榨员工早晚所有人都会受不了的,那时候人多力量大都去申请劳动仲裁,找有关部门举报的话肯定是会有个理想结果的,不急在一时。维权也要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6
根据法律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去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8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这是《劳动法》第三十六天的规定,而《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则直截了当的说明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加班,《劳动法》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明,第四十一条规定,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所以类似于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七天的997工作制度,是肯定违反了《劳动法》的。
先说一个误区,很多HR会吓唬刚毕业的大学生,说劳动仲裁会写在自己的档案里,这样将来就没有HR会要你了。这就是瞎胡说,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途径的正当手段,绝对不会在自己的档案中留下记录。再说了,档案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一个简单的劳务仲裁,不可能在档案里留下记录。档案里面记录的都是一些大事,比如你高中在那里上的,大学学的什么专业,哪个学校。或者服兵役期间的一些情况。
我曾经碰见过这样的公司,我的处理方法是,寻找下家,然后劳务仲裁。有的老板很“会玩”的,一边不给你加班费,一边告诉你年轻人刚进入社会需要锻炼。我的第一任老板就是这样,对于这样的老板,我只能说:“老子就是锻炼,也不可能在你这里当苦力。”对于这样的老板,我连沟通都懒得沟通。直接找好下家拿着仲裁的钱走人。
再说了,我可是90后,我现在没有成家的烦恼,我自己稍微干点兼职,那么养活自己是足够了。你老板PUA我,我无所畏惧。能干就干,不能干立马换工作。而且在换工作之前,我必然要给你弄点损失出来。比如之前我负责网店的经营,老板在那里PUA我,我离职连工资都没给。那就好说了,直接把网店里面我弄的东西全给删了,打电话我不接,工资给我了我给你重新弄,不给了你自己弄去吧,爷不惯着你。
其实现实一点说,每天干12个小时累么?肯定很累,但是成年人的世界哪有不累这个选项呢?我们真正害怕的不是996.icy,我们讨厌的是我们付出了过多,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收入。我所在的城市郑州,很多老板为了逃避仲裁,甚至连合同都不跟员工签,至于五险一金,更是从来没见过的东西。而且对比老板,劳动者天生处于弱势地位。老板1个月不干活,仍然能好吃好喝。劳动者1个月不干活,连房租都是问题。
之前看过一本关于加班的书,在这本书中,作者分析了劳动者效率和工作时间之间的比率。发现8小时其实是劳动效率最高的,时间越长,劳动效率越低。除非老板愿意并且支付数倍于工资的加班费。即便是老板支付了数倍的加班费,那么劳动效率仍然无法比肩8小时的水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0
不容置疑它是违背固定不动的,更可恨的是有的企业压根没有加班费,法定上班时间便是依照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的,劳动者数最多工作中的时间。假如超出,一是劳动者有支配权回绝(有法定尤其、不能回绝状况),二是要付款加班费用。劳动者月均值上班时间为20.83天。劳动者的薪水必须折算为日薪水或小时薪水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67小时开展折算。
剖析要求是好的可是能完成吗?要了解《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起效到2020年早已以往24年了。仅有政府单位和外资企业在严格遵守时间一到电脑关机。而一般企业普遍现象忽视劳动合同法免费加班加点有的乃至连双休日日也没有。
要了解马爸爸都说996是福气,马云爸爸:“有关996,如今它是中国的一个很受欢迎的话题讨论,许多公司都是有这个问题。我本人觉得,能做996是一种极大的福分,许多企业、很多人想996也没有机遇。”连老总全是这类观念还说些什么维护保养《劳动法》,马云爸爸的见解其实不是很难投入才有收益,认真工作才可以有将来获得幸福快乐。看上去很有感染力也很有些道理年青人如今不认真工作之后就后悔了,可是它是创建在公司规章制度健全公平合理的状况下。
大家是由于担心加班加点吗?并不是,绝大多数企业是有投入没有收益,自身在认真工作岗位没有提高薪水都没有提升,老总仅仅怀着榨取你的心理状态使你持续加班加点压根没有加班费,马云爸爸感觉是福气可是假如使他自身一天工作中12小时,每星期工作中7天只有拿标准工资。我觉得他就不容易那么讲了或许的企业有加班费投入有收益,可是绝大多数企业只有免费加班加点工作中。
对于为什么不申请办理劳动仲裁主要是申请办理的时间和成本费过高,劳动者能够向本地劳动监察行政机关开展检举,由劳动监察中队勒令用人公司付款薪水,劳动监察中队融洽不了的,劳动者能够申请办理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拒不履行的,能够申请办理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即使申请办理了劳动仲裁可是只需老总说没有钱诉讼单位也仅仅融洽罢了,也要自身找律师和企业请律师打官司平常人哪里有这一时间。
大家想抵抗却又乏力抵抗,挣钱确实真的很难。有工作能力有本事有文化,你才有资质规定这一规定那一个,没有,很抱歉,让你怎么干你就得如何干,不愿意干就滚犊子,你得指向这一碗饭养家糊口你也就不必挑这挑那絮絮叨叨,它是我国基本国情,并不是本人可以更改的。举报有效检举有效?
小结在许多公司的996状况早已见惯不怪了,好像不加班加点就是这个职工不努力不勤奋一样。乃至有的企业以现阶段肺炎疫情局势下企业经济效益不太好为由,规定职工们礼拜天还要加班加点,这让很多职工甚为不满意,觉得比较严重危害了自身的日常日常生活,到最终钱没挣是多少,人体还垮了。自然,也是有许多网民传出疑惑:难道说996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呢?最先大型企业基本上是不容易违背劳动合同法的。可是很会打擦边球,996并不一定违背劳动合同法。以前我曾经提及过,达到996不违反规定,必须达到2个标准。
最先是每日加班加点不超过3小时且每月加班加点不超过36小时,且做6休1,留意,具体工作时间并不包含午餐和吃晚饭。因此 这一里边给了企业空档能够钻。午睡和晚餐休息日,你是能够回绝工作中或是规定打卡签到的,但事实上大家都害怕回绝,只有在网络上发耍脾气。某公司想996,他只需把午睡和晚餐休息日各操纵在1.五个小时,每日打6次卡,那样事实上加班加点时间仅一个小时每日。次之,务必依照劳动法规定派发加班费。如今许多企业一般会钻休息日算不上工作中时间这一点,或软或硬的侵吞休息日。
这类情况归属于黑色地带,无管控。无法律规定,且质证艰难。一直,有什么问题的公司许多,劳动者做为劣势的一样更非常容易让步,仅有持续有些人挑选抵抗,劳动合同法才可以更强的推行,拿出法律法规的武器装备,那他就不容易名存实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5
企业无视劳动法是留不得的,理智的员工就该直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对于在工厂工作的毕业生李某来说,这就是日常的生活啊!在他工作的地方,大家都会很积极地干,为了更高的收入疯狂地“加班”工作。
但了解过劳动法都知道,这个行为是完全违法的,而且长期疯狂“加班”更会毁掉了自己;面对不合法的工作时间,劳动者最合适的做法就是找上劳动部门,而不是为了工作而选择哑忍。
劳动法明确每月工作时间,严禁疯狂“加班”行为知识时代的今天,只要接触到社会的年轻人都会特别了解《劳动法》的存在;即使不是法律专业毕业,但历经多少社会经验的劳动者,都了解过《劳动法》对于上班时间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每日劳动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工作制度。
现阶段,大多数企业都会按照《劳动法》规划员工的上班时间,特别是国企等比较集团模式的企业,都会按照要求安排员工上班;但对于大工厂或者小规模的企业来说,这《劳动法》仿佛成为了可有可无的存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企业内部的员工竟然默默地接受。
每个工作不超过8小时?这些员工只能说:想想就好。
每天工作12小时,每礼拜工作7天成工厂时代风早上6点上班下午6点下班,早上9点上班下午9点下班等等,市面上每天工作12小时的大有人在。
细数现阶段的各种行业,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出现“每天工作12小时”的情况是很多的,它们仿佛是《劳动法》之外的存在;而让人觉得可惜的是,这些生活在服务业以及制造业的劳动者,都被企业文化所洗脑,认为工作12小时是很平常的行为。
就如在东莞工作的李某,他坚持着每天工作小时12小时的生活,甚至一个月才有1-2天休息时间;繁忙的工作时间让他觉得分外疲倦,面对这高强度的工作时间,他只是默默地笑一笑:其他企业也是如此啊!
确实,高强度上班时间确实是工厂常见的行为,但这些行为是完全错误的。
工作不易,部分劳动者面对违法工作时间选择“默默接受”疯狂“加班”的行为确实违法《劳动法》要求,为何这些劳动者则选择默默接受?
原因只有一个:寻找工作可不容易。
有学历有文凭的劳动者,确实能通过自身的条件寻找到安稳且自己喜欢的工作;而对没有学历的劳动者来说,能找到一份工作已经是很好的事情了,即使这份工作枯燥无味,即使完全违反《劳动法》疯狂加班,但他们都舍不得离开。
加上机器化时代的今天,这些没有很好文凭的劳动者是随时面临失业,面对企业的“疯狂”加班,他们都会选择默默地忍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保住“饭碗”才是他们心中最大的期待。
面对违法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应该及时到劳动部门进行反映,而不是造就企业的坏风气或许这些劳动者真的不容易,但他们的行为确实在帮助企业错误地发展!
劳动者“看透了”社会的不容易,而企业则“更看透了”劳动者的心,企业深刻了解到这些劳动者的不容易,反而会把“它”当做一个筹码,让这些可怜的劳动者疯狂地为自己卖力!而这恶性循环,就让企认为“加班”是合理的,《劳动法》虽然存在但自己却能远远避开。
作为劳动者,遇到违反《劳动法》要求上班时间是不能容忍的,最合适的做法就是把单位告上劳动部门;对于劳动者来说,他将会失去一份工作,但对于企业来说,它则会成为劳动部门所“关照”的对象。
这些能违反《劳动法》要求的企业,本身的体系就一直存在问题,劳动者压根无法得到该有的保护;坚持留下来绝不是自己的出路,甚至会这样耽误了自己一辈子的生活。
面对企业疯狂的加班时间,劳动者应该积极提供资料到劳动部门投诉,严惩违法企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4
如果遇到这主要的情况的话,员工维护正当权益,应当于法有据,依法进行。
一、明确企业违法行为。一是违法增加员工工作时间;二是违法侵占员工休息休假。
那么为何这些企业会违反劳动法呢?我认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企业管理者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不了解劳动法具体的规定;
二是管理者仗着用工的权利,吃准了员工不会去举报,所以肆无忌惮;
三是当地劳动部门监管不够严,让企业觉得有空子可钻。
因此,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是侵犯员工利益的行为,是应当被及时制止的。
二、理性维护个人权益。虽然说,找工作现在很难,但是这样无视劳动法、压榨员工的企业就是无良企业,人人都不敢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话,这种企业的嚣张气焰只会越来越盛。
尤其是涉及到劳动报酬这方面的(如工资、奖金、福利、加班费等),都关系到你个人的切身利益,拿回来是合法合理的。
下面我分享几个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第一,平时工作中注意搜集企业违法的证据;例如你的超时工作考勤记录、工资条上的薪资证明、领导和你的邮件记录或沟通相关事情时的录音或视频等等。
这些记录拿在你自己手上,就相当于掌握了企业违法的证据,到了劳动部门成功维权的概率就很大。
第二,平时注意学习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我以前在北京出差的时候,我就发现首都的员工很多人法律意识很强,基本上大部分人都了解劳动法中的条款,个别甚至比我这个专业人士解读得还要透彻。
你学习劳动法,就可以在与企业方对话时占据法律的制高点,让他们不敢轻易欺负你。
第三,必要时找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直接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你和企业沟通无效,没法协商处理问题时,你只能去找劳动部门申诉了,现在的劳动仲裁判决,以我的经验,基本上还是偏向劳动者居多,保护弱势群体,所以只要有充分的证据或线索,成功概率还是很大的。
三、维权注意事项。员工维权,要讲究方式方法,谨慎小心,避免造成维权成功,工作丢失的悲剧。
一是注意搜集违法证据。证据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最有利依据。我们在维权之前,要具体列明公司的违法事实,想方设法的搜集到充分的证据,做到有理有据,合法维权。没有事实和证据,一切维权都是不经推敲的,也是不会成功的。事实包括企业安排的用工时间、签到表等,要详细具体。
二是慎重选择维权方式。员工维权的方式多种多样,选择时要慎重。尽量选择那些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要引起员工和企业之间的新的矛盾或者隐患。能够在公司内部处置的,尽量选择在公司内部进行。如果必须通过外力来进行,那么我们也要注意保护自己,注意维护企业形象。
三是平心静气妥善处置。员工是公司的一员。公司在强迫员工多工作时,也为员工付出了劳动报酬,支付了工资。我们要心平气静的处置劳动纠纷,不给公司制造不良影响。企业要想一个员工,辞退他的方法有很多,而且都是有法可依的。因此,我们必须冷静,妥善处置纠纷,不能因为调解纠纷而产生新矛盾,不能出现赢了企业,输了工作的悲剧。
四是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在劳动力市场,公司等用人单位处于明显的强势地位,而个体劳动者是非常薄弱的。当企业出现违法行为时,作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积极维护员工的利益,打击企业的违法行为。
总之,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站出来,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4
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要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工作时间,如果协商不行就要找工会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近年来由于就业环境不好,很多公司都要求员工加班,超时工作,但是作为劳动者必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提出自己的要求,绝对不能默认公司不合法不合理的做法。
1、加班已经成为常态
现代社会,生活压力大,就业难,节奏快,找一个理想的工作真的是太难了,一般默认都是薪资高必然不会少加班,有些公司甚至有不成文的规定,要求员工必须达到规定的加班时长,这其实就是在变相压榨员工的剩余价值,高薪资这样均摊下来其实就没有那么高了,因为员工的个人时间被大量占用,身体和精神压力增大,长期处于这种状态作为普通人肯定是无法承受的,所以遇到这种无视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司,绝对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任由公司这样压榨自己。
2、维权也是有策略的
和公司相比员工就是弱势群体,遇到任何不合法,不合理情况都不要贸然行动,像这种要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工作7天的公司,违反《劳动法》是肯定的,但是我们自己也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像工资条,打卡记录,安排工作的记录,这些都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和公司协商无果,那就可以拿着这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能冲动行事,不能维权成功工作却丢了的事情发生。
当然一般来说维权成功就意味着失业,所以很多人选择的是一边工作,一边先找好退路,然后再维权,要求赔偿,我个人认为这个办法更理想,这种公司即使维权成功,也没有被要求离职,但是加班这种事是很难不继续发生的,那这种公司最终是无法待下去的,不如先做好准备获得赔偿离职走人,这样自己的损失就被降到最低,毕竟生活不易,不能和这种无良公司一直耗下去,而且这么做的人多了,公司必然会有改进,那么这么做就达到自己的目的了。
3、维权注意事项
现在很多人都在感叹,找个好工作真的是太难了,那么在找工作的时候,我们就要在投简历的时候,先了解好是否有加班,加班时长,加班的补贴,这里有《劳动法》对于加班的要求可以参照,一般情况下可延长1小时,在保障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延长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这些都要在面试的时候协商好,并且落实到合同里,这样一旦有超时就可以要求补偿,特别是在没有准备好辞职的前提下,要冷静处理,尽量选择温和的方式方法,做事谨慎小心,作为员工被公司辞退真的是理由太多了,所以不要维权不成,反倒失去工作。
和公司相比,一个员工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想要维权首先就要保护好自己,搜集好证据,心态也要调整好,毕竟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存在是有理由的,为什么并不是所有人一起辞职,那肯定是因为有利益驱动,所以维权是必须要做的,但没有理想结果也别纠结,赶紧跳槽就完了,没必要揪着不放,毕竟这种公司这么压榨员工早晚所有人都会受不了的,那时候人多力量大都去申请劳动仲裁,找有关部门举报的话肯定是会有个理想结果的,不急在一时。维权也要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29 00:50
根据法律来说,这种情况应该直接去劳动仲裁。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8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个小时。这是《劳动法》第三十六天的规定,而《劳动法》的第三十八条,则直截了当的说明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关于加班,《劳动法》也给出了类似的说明,第四十一条规定,加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所以类似于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七天的997工作制度,是肯定违反了《劳动法》的。
先说一个误区,很多HR会吓唬刚毕业的大学生,说劳动仲裁会写在自己的档案里,这样将来就没有HR会要你了。这就是瞎胡说,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合法途径的正当手段,绝对不会在自己的档案中留下记录。再说了,档案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一个简单的劳务仲裁,不可能在档案里留下记录。档案里面记录的都是一些大事,比如你高中在那里上的,大学学的什么专业,哪个学校。或者服兵役期间的一些情况。
我曾经碰见过这样的公司,我的处理方法是,寻找下家,然后劳务仲裁。有的老板很“会玩”的,一边不给你加班费,一边告诉你年轻人刚进入社会需要锻炼。我的第一任老板就是这样,对于这样的老板,我只能说:“老子就是锻炼,也不可能在你这里当苦力。”对于这样的老板,我连沟通都懒得沟通。直接找好下家拿着仲裁的钱走人。
再说了,我可是90后,我现在没有成家的烦恼,我自己稍微干点兼职,那么养活自己是足够了。你老板PUA我,我无所畏惧。能干就干,不能干立马换工作。而且在换工作之前,我必然要给你弄点损失出来。比如之前我负责网店的经营,老板在那里PUA我,我离职连工资都没给。那就好说了,直接把网店里面我弄的东西全给删了,打电话我不接,工资给我了我给你重新弄,不给了你自己弄去吧,爷不惯着你。
其实现实一点说,每天干12个小时累么?肯定很累,但是成年人的世界哪有不累这个选项呢?我们真正害怕的不是996.icy,我们讨厌的是我们付出了过多,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收入。我所在的城市郑州,很多老板为了逃避仲裁,甚至连合同都不跟员工签,至于五险一金,更是从来没见过的东西。而且对比老板,劳动者天生处于弱势地位。老板1个月不干活,仍然能好吃好喝。劳动者1个月不干活,连房租都是问题。
之前看过一本关于加班的书,在这本书中,作者分析了劳动者效率和工作时间之间的比率。发现8小时其实是劳动效率最高的,时间越长,劳动效率越低。除非老板愿意并且支付数倍于工资的加班费。即便是老板支付了数倍的加班费,那么劳动效率仍然无法比肩8小时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