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结论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答对给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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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0:55
这个问题主要涉及法律救济的形式:
法律未规定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的意思是:
法律没有规定该类申请(就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即不仅赋予行政救济权利,而且赋予司法救济权利。如果行政救济无法满足权利人的要求时,则权利人可行使司法救济的权利(向*提起诉讼)
法律对于某些类申请规定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解决,则不赋予司法救济权利。
还有一点要说明:不应当说具有法律效力,而应当说产生法律效力,依法行政作出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在法律赋予申请人的救济权利未能穷尽之前,尚不能发生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3 10:55
通俗点讲,行政复议是为了老百姓着想,对一些行政决定不服上诉的。他由于不是同一阶层的人,比如行政机关人员和普通公民。公民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继续向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申请诉讼。所以有法律效力不是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