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9-0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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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5 09:27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将资金投入到各种项目中,从而获得更高的回报。然而,投资行为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在投资合同中,出资期限是一个重要的约定内容,它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
网友咨询:
对出资期限约定的应注意事项有什么?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律师解答:
关于出资期限约定应注意:
1、期限约定要明确。随着公司法的修改,出资期限已经被取消,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出资期限,股东在签订出资协议时,明确的出资期限不仅意味着股东的权利义务,也为有股东逾期出资,其他股东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依据。
2、出资义务、期限不要设定前提。实践中,有前提条件的出资及期限,股东在违反出资义务时,往往会拿前提条件做挡箭牌,强词夺理、胡搅蛮缠,并且一旦前提条件的成立存在瑕疵,会导致违约股东的违约行为无法受到惩罚,致使守约股东和公司受到伤害。
3、出资期限的责任分配。在投资合同中,应该特别注意出资期限的责任分配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投资者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项目方出资,将会导致项目方的损失。此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在投资合同中约定责任分配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出资期限的强制执行。在投资合同中,出资期限的约定应该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但是如果出现一方违反约定不按时支付出资的情况,另一方有权要求强制执行。此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以确保投资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王立新律师解析:
股东出资不足时,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王立新律师简介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26年,市律协两届物权法、三届不良资产处置专委会委员,多年被评为优秀*党员,代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民商事诉讼、仲裁撤裁、执行、国家赔偿等案件,为当事人挽回巨额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