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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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5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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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1 07:40
关于拖欠工资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拖欠工资的25%支付赔偿金,但拖欠工资不等于必须要支付赔偿金的,一般是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依法支付工资,在逾期不支付工资的情况下,才要支付赔偿金的。
一、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1、拖欠工资惩罚性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维系劳动关系的一个最重要的核心因素就是工资,如果用人单位现在已经到了无故拖欠工资的地步,第一次月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员工就应该引起重视了,因为有的时候拖欠的工资越久要起来也越困难。自己跟公司要不上工资的话,要寻求当地劳动局的保护。